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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政策制度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8-08-30

省内各普通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落实高校主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作为保民生、促振兴的重要任务来抓。要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抓就业主体责任,统筹全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建立“学校领导包院系、院系领导包专业、教师包学生”的责任体系,逐级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

2.完善保障机制。各高校要进一步强化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做到就业创业工作“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特别是确保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不低于1500;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所需经费标准不低于当年学费全部总额的l%。

二、引导促进毕业生基层就业  

3.教育引导毕业生服务辽宁振兴。各高校要树立为辽宁经济建设培养人才的责任意识,教育毕业生树立服务辽宁振兴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要充分运用课堂、报告会、互联网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国家振兴东北、振兴辽宁的发展战略,大力宣传、认真解读辽宁吸纳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宣传辽宁振兴发展的美好前景,引导毕业生投身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为辽宁振兴贡献聪明才智。

4.鼓励支持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各高校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教育,引导高校毕业生切实转变择业观念,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和成才观,自觉把个人理想同国家和辽宁发展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激发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热情。要大力选树在基层就业创业、在辽宁就业创业的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更多的毕业生扎根辽宁。要充分发挥“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辽西北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基层就业项目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三、依托校企联盟助推毕业生在辽宁就业

5.着力促进人才供需精准对接。各高校要依托校企联盟,立足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三次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有效整合行业资源、社会资源、学校资源,深入开展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产业集群的对接合作。建立健全校企联盟内校校间、校企间招生就业、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学分互认、资源共享、学校管理等深层次合作制度。紧盯行业企业发展趋势,深挖就业需求和创业项目,通过校企联盟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实时发布就业创业供需信息,促进供需精准对接。每个校企联盟每年要举办不少于3场具有行业特色的大型系列招聘活动。2017年要新筹建10个校企联盟,加快扩大就业创业供需双侧覆盖面。

6.大力推进校企协同育人。各高校要依托全省、校企联盟、学校三级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采集、发布按学校分学科、专业与企业在对口合作育人、科技创新育人、创业孵化育人等方面情况,建立供需对接台帐,总结成功经验,查找薄弱环节,不断明确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定位,优化学科专业结构。要组织成立相关专家委员会,研究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共建实习实训基地,积极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定制式培养,大力推进协同育人。紧密结合辽宁三次产业发展需要,省教育厅组织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协同建立50个省级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100个校企合作服务面向改革试点专业、200个校内外实践教育基地和40个研究生实践基地,组织122个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切实提高人才培养针对性,有效提升人才供给质量。

四、发挥高校科技优势带动毕业生创新创业

7.积极支持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各高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等科技专题计划或竞赛,提升学生科技意识和创新能力。制定相关政策,积极吸纳应届毕业生参加在研应用项目研究,大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水平,着力促进创新创业工作。凡适宜学生参与的在研项目,每个项目要吸纳不少于3名应届毕业生参加,参与时间不少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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